中国驻南非使馆举行2023年欢乐春节暨侨界新春招待会******
中新网约翰内斯堡1月19日电 南非当地时间1月18日,在中国农历新年兔年来临之际,中国驻南非大使馆举行“2023年欢乐春节暨侨界新春招待会”。
当日,中国驻南非大使陈晓东及夫人张斌,南非前总统莫特兰蒂夫妇,基础教育部长莫采卡夫妇,妇女、青年及残障部长马沙巴内等出席并致辞。此外,在南华侨华人、中资机构人员、孔子学院师生和中国留学生代表,南智库学者、部分驻南使节以及使馆外交官300多人共迎新春。
陈晓东首先感谢拉马福萨总统给中国人民及在南华人华侨送上新春祝福,表示总统讲话体现了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情谊以及发展中南关系的高度重视,并向旅南同胞和关心支持中南友好的各界人士致以新春祝福和节日问候。
陈晓东表示,2022年中南关系取得丰硕成果,彰显“同志加兄弟”特殊情谊,共同引领中南战略政治互信提升到新高度。双方在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中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共同推动国际治理体系变革,共同维护非洲和广大发展中国家根本利益,树立了发展中国家团结协作的典范。
陈晓东强调,今年是中南建交25周年。1月1日两国外长互致贺电,庆祝这一历史里程碑时刻。南方已接棒中国担任金砖主席国,将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中方愿同南方以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为引领,不断增强政治互信,深化务实合作,加大相互支持,促进民心人文联通,共同捍卫多边主义和国际公平正义,携手同心,并肩前行,共同谱写中南中非命运共同体新的华彩乐章。
莫特兰蒂在致辞中表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找到了成功的发展模式,为世界各国政党树立了可资借鉴的典范。南中互利共赢的友好合作关系既为两国人民、也为世界人民带来福祉;莫采卡表示,全球发展中国家受疫情影响,都处于困境,需要携手创新合作方式,新的一年南非期待继续全面加强同中国合作;马沙巴内表示,南中关系源远流长、历久弥新,期待南中继续加强合作,为中国、南非乃至整个世界创造包容性的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全非洲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徐长斌表示,旅南同胞将踔厉奋发新时代,勇毅前行新征程,为推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和中南关系发展添砖加瓦,共襄中华民族复兴大业,共享中华民族复兴荣光。
来自南中的艺术团体还为招待会奉献了精彩的文艺演出。演出结束后,来宾们纷纷驻足参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摊位,对茶艺展示、春联书写、服装展示、生肖讲解等内容兴趣盎然,兔年吉祥物、剪纸、折扇等中国特色礼品被领取一空。(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