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花爆竹国抽结果出炉:不合格率为12.8%******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19日消息,为保障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并于日前发布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198家企业生产的203批次产品,发现2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8%。烟花爆竹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4.0%、12.3%、12.8%。
本次抽查了组合烟花、爆竹、喷花、旋转、吐珠、玩具、升空等7类烟花爆竹产品,覆盖了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全部类别。其中组合烟花类产品抽查了95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1.6%;爆竹类产品抽查了88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4.8%。
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涉及部件、结构和材质、燃放性能等。其中部件项目不合格批次数最多,达20批次,不合格问题表现在产品点火引火线不是绿色安全引线、点火引火线安装不牢固或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抽查的地域上,重点抽查了产业集聚区湖南省、江西省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133批次、47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2.0%、12.8%。
此次抽查结果已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湖南省、江西省等生产企业聚集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中新财经)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