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 218件代表议案获有效处理******
中新网济南1月12日电(吕妍)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12日在济南召开。记者现场获悉,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该省人大代表围绕全省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218件、建议4756件,总量大幅增长,分别是上一届的4倍和2倍,代表们提出的218件议案均得到有效处理。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牛保平表示,从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将代表议案处理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代表们提出的218件议案均得到有效处理。
牛保平称,218件议案中的72件议案涉及40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比如常委会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发展促进、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法律服务等地方性法规,大量采纳和吸收了代表所提议案中的合理化建议。27件议案涉及的监督项目也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积极予以推进落实,并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广泛参与有关活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牛保平说,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看,代表所提问题当年内得到解决的达到40%。“代表建议的高质量办理,得益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牛保平介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常委会重点督办的200余件代表建议办结率、沟通率、满意度均达到100%。“一府一委两院”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代表建议落实落地。
此外,在依托代表建议信息化办理平台强化日常调度督促的同时,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了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省委省政府督查办协同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以多层次、全过程的督办体系,打通代表建议落实“最后一公里”。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治敏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1月13日上午在济南开幕,1月18日上午闭幕,会期5天半。会议共有15项议程,涉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内容。(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