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7亿终端用户开启万物互联新阶段******
17.77亿户——这是截至2022年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蜂窝物联网终端用户数量,比上年末净增3.79亿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计,到2030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百亿级规模。快速增长的数据背后,是移动物联网相关创新应用的不断涌现。工业互联、智慧农业、远程抄表、智能家居、共享设备……移动物联网与千行百业加速创新融合规模发展,深刻改变着生产和生活方式,赋能行业新应用、激活经济新动能。
在福建泉州金鸡水厂,员工沈培坤一天的工作是从早上查看手机开始的。“你看,手机应用显示,现在的出厂水浊度达到了优质级别。”沈培坤一边展示实时数据,一边对记者说,如果设备损坏或者水质异常,通过中控大屏或手机应用就能看到,异常的高温、震动情况还有及时预警。
“过去每天不停在设备机房间奔走,一身水一身泥。”沈培坤告诉记者,现在水厂关键设备实现在“云”运转和互通互联,智能传感器结合AI算法,可以进行自动采集数据、远程抄表、远程控阀等多种功能,高效识别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智能化改造前,水厂需要约60名一线工人,现在仅靠两个人在中控室就可实现对全厂众多工艺的管理控制,全厂也只需要4个班组共8个人的一线操作员。”
保持高效稳定运行只是第一步。水厂调度中心主任谢晓华介绍,从终端设备采集回来的数据,依靠百度智能云提供的AI用水量预测模型,可以进一步实现节能降耗和用水体验提升。“以水压为例,过去自来水公司只能通过收集客户投诉意见来判断水压设置是否合理,现在可以用数据模型指导工作人员主动调整压力。”
不止智慧水务,移动物联网的创新应用遍布各个领域。在重庆市大足区黑山羊国家级保种场,每只黑山羊耳朵都戴着一个“电子身份证”——5G智能电子耳标。通过这个“电子身份证”,数据接入“5G黑山羊智慧养殖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准确掌握分析羊群养殖存栏量、育种繁殖指标、羊群生长状况。在济南,通过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实时查看管理全市近50万块物联网燃气表,远程抄表、在线充值等让燃气管理使用更便捷。
“移动物联网与千行百业加速创新融合,使数据产生价值,赋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介绍,目前窄带物联网已形成水表、气表、烟感、追踪类4个千万级应用,白色家电、路灯、停车、农业等7个百万级应用,电视机机顶盒、垃圾桶、冷链、模具管理等多领域新兴应用。5G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流、采矿等领域加快物联网应用场景探索和落地,已覆盖国民经济40个大类。
2022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迎来全面发展重要节点。工信部数据显示,代表“物”连接的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于2022年8月末首次超出代表“人”连接的移动电话用户数之后,“物超人”这一趋势持续延续。截至10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蜂窝物联网终端用户已达17.77亿户,已超移动电话用户数9482万户。
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认为,过去,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主要依靠人口红利;如今,物联网应用打开了另一个维度,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家居等应用将实现爆发式增长,网络技术发展开启新的里程碑。
“移动物联网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多环节的同时,国内企业技术及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增强,生态体系不断完善。”余晓晖说,我国移动物联网在连接规模和“物超人”比例上远远高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自2015年以来,我国一直是全球移动物联网技术创新的主要贡献者。生态建设方面,我国移动物联网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芯片、模组、终端出货量等方面全球领先。
余晓晖表示,随着移动物联网的发展基础和产业体系持续优化完善,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将进一步扩大。
一方面,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移动物联网络,实现高中低速协同组网的良好局面,并加快2G/3G物联网业务向4G/5G迁移。另一方面,持续提升移动物联网网络与芯片、模组、平台及行业应用等全产业水平,促进移动物联网应用产业生态全面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计,到2030年,我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百亿级规模。
“我国移动物联网将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发展方向迈进,从过去的服务人和信息消费,进一步发展到现在的服务千行百业,让‘万物互联’的愿景真正成为现实。”余晓晖说,未来,移动物联网将极大扩展连接的范围与深度,并与感知、边缘计算等技术相结合,推动实现人、机、物的数字化智能化,引领信息通信产业变革的新浪潮,助力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记者郭倩)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